【traveler-修煉中】評論
https://gcis.nat.gov.tw/elaw/consAction.do?method=viewCons&pk=7132有限公司執行業務董事經改選
【ckvhome】評論
(A)離職後之受僱人得請求雇主開具服務證明書(參勞動基準法第19條) (B)受僱人離職後不得洩漏任職期間獲知之營業秘密(參刑法第317條) (C)董事資格經判決喪失或變更者,公司持確定判決辦理變更登記 (D)醫療院所不得洩漏就醫者之隱私(參醫療法第7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