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怡伶】評論
(A)要約經拒絕者,失其拘束力(民法第155條)(C)對話人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相對人了解時,發.....看完整詳解
【hchungw】評論
要約:有拘束力要約引誘:無拘束力(引誘你跟我買東西)類題:Q.便利超商貨架上標有新款巧克力價格陳列,此種意思表示稱為? (A)要約 (B)要約引誘 (C)承諾 (D)預約*民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
【再拼一次國營!】評論
價目表寄送:邀約引誘(無拘束力,不視為邀約)貨物標定賣價陳列:邀約(有拘束力,視為邀約)自:程怡課本
【csr830504】評論
表示行為_法律行為_契約行為: 對立意思表示要一致 (要約-><-承諾),契約才會成立、發生法效果、雙方均受其拘束。簡單記: 廣告、公告、價目表寄送不得視為要約,是要約之引誘34 下列何種意思表示,屬於要約?(A) 價目表之寄送(B) 刊登廣告徵求工讀生(C) 擺設自動販賣機(D) 法院拍賣公告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 106年 - 106 初等考試_人事行政、勞工行政、經建行政、廉政:法學大意#59441 答案:C統計:A(821), B(609), C(4402), D(452), E(0) #1509017----------------------40 下列何種意思表示不屬於「要約」?(A) 法院拍賣之投標(B) 價目表之寄送(C) 自動販賣機之設置(D) 貨...
【小煤炭】評論
民法(A)第 155 條要約經拒絕者,失其拘束力。(B)第 154 條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但要約當時預先聲明不受拘束,或依其情形或事件之性質,可認當事人無受其拘束之意思者,不在此限。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C)第 94 條對話人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相對人了解時,發生效力。(D)第 95 條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但撤回之通知,同時或先時到達者,不在此限。表意人於發出通知後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或其行為能力受限制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