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甲於公車上竊取乙之錢包後,發現其中有信用卡一張,甲持該卡至加油站,以感應方式自助刷卡加油。請問甲構成何罪?
(A)刑法第 339 條之 1 收費設備詐欺罪
(B)刑法第 339 條之 2 付款設備詐欺罪
(C)刑法第 339 條普通詐欺罪
(D)刑法第 210 條偽造文書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5
統計:A(1),B(1),C(0),D(1),E(0)
用户評論
【破釜成舟】評論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4023號判決刑法第339條之2第1項之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其所謂「不正方法」,係泛指一切不正當之方法而言,並不以施用詐術為限,例如以強暴、脅迫、詐欺、竊盜或侵占等方式取得他人之提款卡及密碼,再冒充本人由自動提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或以偽造他人之提款卡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等等,均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