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dy】評論
教育基本法第9條(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 一、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二、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三、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四、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五、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六、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七、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八、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
【王琪唯】評論
他可能是想說 政府不會去維持那些大學 阿畢竟少子化 政府也維持不了
【黃曉芙】評論
它只有說國立學校沒有說大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