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⑶若要比較兩股票的風險,請問使用那個測量數比較好?(6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6784
統計:A(112),B(75),C(562),D(384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家賠償之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規定、行政法基本原則:、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

用户評論

【用戶】Chris Lu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11 條 (訴訟)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

【用戶】garciawu1022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30不協60不成

【用戶】Irene Chua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C 因為針對同一事實已經依據行政訴訟法聲請賠償   不能再依據國家賠償法要求賠償   國家會被拔了兩層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