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上榜】評論
都擋起來 看不到⋯A 民法 164條 第二項 數人先後分別完成前項行為時,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取得報酬請求權。B 數人共同或同時分別完成行為時,由行為人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C 民164 第四項 前三項規定,於不知有廣告而完成廣告所定行為之人,準用之。
【鵋韹麀】評論
A有但書,但書就是你可以證明你是最先完成的,那就是由你獲得報酬。所以不是像上面答案所說的什麼「共同或同時完成」的問題。是B跟A有相互連貫的關係,但兩個都只有對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