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憲法有關選舉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憲法規定各種選舉之候選人,一律公開競選
(B)選舉訴訟,由法院審判
(C)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憲法別有規定外,以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D)除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1429
統計:A(10),B(17),C(5),D(108),E(0)
用户評論
【廖偉婷】評論
憲法第 129 條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第 130 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第 131 條本憲法所規定各種選舉之候選人,一律公開競選。第 132 條選舉應嚴禁威脅利誘。選舉訴訟,由法院審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