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ura】評論
民法第 487 條nn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但受僱人因不服勞務所減省之費用,或轉向他處服勞務所取得,或故意怠於取得之利益,僱用人得由報酬額內扣除之。
【陳憬蓉】評論
應該是說...例如...受僱人:小黃司機小黃司機「故意」漏接、忽略,叫車來電,致使利益無法順利取得,是一種「怠職行為」。but?為何(D)不能選?
【張艷萍】評論
民法第487條規定,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如果沒電導致辦公室電腦打不開,員工到工準備提供勞務,老闆不能依約定時間受領員工之勞務給付,員工仍得請求報酬。
【達成目標 努力不懈】評論
想誤導而已吧(騙考生選D選項 乍看D也合理主要是受雇人無作為 而雇用人 受領遲延
【一鼓作氣四等消防】評論
所以我說D錯在哪?
【Tenacity】評論
應該D也有錯 只是錯的不明顯(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