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之勞動條件,事業單位仍應報請下列哪個機關核備?
(A)勞動檢查機構
(B)勞動部
(C)當地主管機關
(D)法院公證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Gavin】評論

第84條之1(另行約定之工作者)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