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下列那些職務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0 條規定,不在免經甄審,由本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首長核定逕行陞遷之範圍?
(A)機關首長、副首長
(B)幕僚長、副幕僚長
(C)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
(D)機要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3039
統計:A(24),B(9),C(46),D(295),E(0)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第 十 條 各機關下列職務,得免經甄審(選),由本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首長逕行核定,不受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之限制:一 、機關首長、副首長。二 、幕僚長、副幕僚長。三 、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職務。四 、機關內部較一級業務單位主管職務列等為高之職務。五 、駐外使領館(代表機構)、機構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擔任前項各款職務人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規定再調任其他職務,得免經甄審(選)程序。但屬第四條規定陞任情形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辦理甄審(選)。

May】評論

機要人員不適用陞遷法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0條 各機關下列職務,得免經甄審(選),由本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首長逕行核定,不受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之限制:一、機關首長、副首長。二、幕僚長、副幕僚長。三、機關內部一級單位主管職務。四、機關內部較一級業務單位主管職務列等為高之職務。五、駐外使領館(代表機構)、機構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職務。擔任前項各款職務人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規定再調任其他職務,得免經甄審(選)程序。但屬第四條規定陞任情形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辦理甄審(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