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nice】評論
第 111 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B)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D)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A)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小鼠】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11條 修正日期民國10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