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26.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非下列哪些情形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A)歇業或轉讓時
(B)勞工 1 個月內曠工達 6 日者
(C)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D)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

參考答案

答案:A,C,D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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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lindaa3699】評論

<勞動基準法>  第 11 條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A)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D)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1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