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廷憲】評論
醫生不是公務員
【Dennis Wu】評論
公立醫院約聘醫師在其看診施行醫療的行為內屬公務員
【夏小森】評論
在刑法修正後, 台大醫師(像趙健銘之流),因為台大不算公務機關,所以台大醫師已經不是公務員了,但是署立醫院的醫師呢? 衛生署是公務機關呀."其所從事之職務與在私營企業、私立學校或私立醫院服務者相同。署立醫院醫師不再是公務員了.反而,因為"在公營事業、公立學校及公立醫院等機構服務的人員,僅於該等人「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權限」時,如在該等機構內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承辦、監辦採購等人員,方納入刑法上公務員之範圍。"署立醫院裡的採購和監辦人員才是公務員.================我是分隔線=======================【背 景】日前新聞報導,前衛生署立臺東醫院精神科主任陳姓醫師,被指控造假看診紀錄,詐領健保費,利用藥事委員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