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6.下列何者不符合國民中學常態編班與分組學習準則之規定:a.國中一年級得實施年級內英語分組學習。b.國中二年級得實施年級內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分組學習。c.國中因增減班得重新編班。d.國中得以四班為一組群進行分組學習。
(A)abc
(B)abd
(C)bcd
(D)abcd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6568
統計:A(773),B(2212),C(694),D(1061),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功積主義 和結構功能類同、能力分組、合作學習

用户評論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國中小之分組學習,以班級內實施為原則。但國中二年級、三年級得就下列領域,以二班或三班為一組群,依學生學習特性,實施年級內之分組學習:一、國中二年級得就英語、數學領域,分別實施分組學習。二、國中三年級得就英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分別實施分組學習。其中數學及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得合併為同一組。前項年級內分組學習之實施,應由學校邀請該校教師會代表 (無教師會者,由各該年級教師代表) 、學生家長會代表及學校行政人員共同訂定計畫,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備查

【用戶】踢缺樣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能分成幾組有相關規定嗎

【用戶】fighti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那 d選項不就錯了嗎?

【用戶】YenW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國中二、三年級才可以實施分組教學(英、數)b.自然學科三年級實施分組教學d.二至三班為一群組實施分組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