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依現行特殊教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有哪些?甲、集中式特教班 乙、分散式資源班丙、巡迴輔導班 丁、特殊教育方案
(A)甲乙丙
(B)乙丙丁
(C)甲乙丁
(D)甲乙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3),B(6),C(1),D(10),E(0)

用户評論

keko】評論

按照法規條文,應該只能選擇甲乙丙吧!?選(D)是在搞笑嗎?

阿心阿心亮晶晶】評論

回樓上,請問有看清楚條文嗎?後面有寫說還是可以擬定特殊教育方案哦!

HsuanYu】評論

第 11 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下: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二、分散式資源班。三、巡迴輔導班。前項特殊教育班之設置,應由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其班級之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生,未依第一項規定安置於特殊教育班者,其所屬學校得擬具特殊教育方案向各主管機關申請;其申請內容與程序之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我覺得沒有爭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