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土地法規定,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多少比例作為登記儲金,專備土地登記損害賠償之用?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97917
統計:A(9),B(11),C(22),D(431),E(0)

用户評論

【用戶】邱懷平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70條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10%做為登記儲金,專備68條所定賠償之用。

【用戶】邱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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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土地法第70條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10%做為登記儲金,專備68條所定賠償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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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土地法第70條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10%做為登記儲金,專備68條所定賠償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