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我國團體協約法第 19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勞動契約異於該團體協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者,其相異部分無效
(B)勞動契約無效之部分,以工作規則之約定代之
(C)勞動契約與團體協約之約定相異之部分,為該團體協約所不容許者,以勞動基準法之內容取代之
(D)團體協約居絕對有利地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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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奶茶】評論

團體協約法 第 19 條團體協約所約定勞動條件,當然為該團體協約所屬雇主及勞工間勞動契約之內容。(A)(C)勞動契約異於該團體協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者,其相異部分無效;(B) 無效之部分以團體協約之約定代之。但異於團體協約之約定,為該團體協約所容許或為勞工之利益變更勞動條件,而該團體協約並未禁止者,仍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