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為有效運用司法資源、增進司法效能,下列那一項敘述錯誤?
(A)法院與法院間應互相協助
(B)檢察官與檢察官間應互相協助
(C)檢察官與觀護人間應互相協助
(D)書記官與書記官間於權限內之事務應互相協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1111
統計:A(5),B(4),C(451),D(9),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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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 第108條 (檢察官之互助)檢察官執行職務,應互相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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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 第109條 (書記官觀護人執達員及法警之互助)書記官於權限內之事務,應互相協助,觀護人、執達員、法警,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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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通譯、庭務員管理要點 第3點通譯、庭務員於法庭事務均應相互協助,並就審判長、法官、書記官 指揮辦理事項儘速處理,不得藉詞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