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 律師法第 28 條規定,律師不得矇蔽或欺誘法院。下列何者情形並不牴觸該規定?
(A)律師受涉嫌妨害風化之理容院負責人之委任,企圖為其脫罪而教唆其與他人簽立不實之理容院讓渡書,謊稱其委任人早非該理容院之負責人
(B)律師未依法律及公會章程之規定,於出庭時不穿著制服執行職務,矇蔽其有律師之身分
(C)律師於看守所接見被告時,提示卷宗筆錄內容給被告知悉
(D)律師明知其委任人之真正身分、及其以偽造之「林○○」身分證應訊,在刑事委任狀「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欄,仍登載為「林○○」,以配合隱瞞委任人被通緝之事實代號:1201頁次:12-11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08696
統計:A(0),B(12),C(93),D(2),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