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統計:A:3,B:268,C:23,D:30,E:0
難度:非常簡單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111年憲判字第1號【肇事駕駛人受強制抽血檢測酒精濃度案】一、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第1項測試之檢定者,應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牴觸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第22條保障身體權及資訊隱私權之意旨,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有關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酒精測試者,警察得對之進行強制採檢之法律規定,與下列何種基本權利無關(A)人身自由 (B)遷徙自由(C)資訊隱私權 (D)身體不受傷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