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原住民甲擬將原住民保留地移轉予非原住民乙,雙方共同提出移轉登記之申請。本件登記機關應如何處置?
(A)要求補正
(B)予以駁回
(C)強制移送調處
(D)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後,依核定結果辦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7375
統計:A(8),B(237),C(4),D(30),E(0)

用户評論

Surper安安】評論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以原住民為限,非原住民不得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

小彤】評論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37山坡地範圍內山地保留地,輔導原住民開發並取得耕作權、地上權或承租權。其耕作權、地上權繼續經營滿五年者,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外,如有移轉,以原住民為限;其開發管理辦法,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