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的Roy】評論
國家賠償法第 3 條★應負損害賠償: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免負損害賠償: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看完整詳解
【我要上榜】評論
國家賠償法第3條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哲學系氣質妹」】評論
重點一,在「開放山域或水域」以及「放置警告標示」區域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若是「自然公物」,「政府不負賠償責任」;若是「自然公物區域內人工設施」,則視個案減輕或免除政府賠償責任。 重點二,只要該設施、物品為國家管理、設置,國家就會負責任,因此將現行國家賠償法第三條在條文中「公有公共設施」的「公有」的兩字刪除。
【charlietk3】評論
這題考得很細,我很慶幸自己是錯在練習,如果上考場才第一次看到一定會大混亂
【小孩子才做選擇】評論
隔壁考題 109 司特初看還以為其中一邊答案錯48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 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致其人身自由受損害時,有關國家之損害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國家仍應負完全責任(B)國家與該人民各分擔二分之一責任(C)國家不負責任(D)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責任答案(C) 純天然 沒有設施 沒有責任
【每分每秒都在創造,再創造】評論
1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應負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