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下列何種情形,有我國刑法之適用?
(A)臺灣駐越南外交官在越南因交通違規案件而行賄當地警察
(B)韓國人在日本竊取臺灣人財物
(C)美國人在美國偽造我國外交部機關公印
(D)臺灣人在德國打傷中國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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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我有中二病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簡單講一下上述行為皆在國外故屬地原則不適用行為人為台灣人的有a和d,d的罪責為5年以下的傷害罪,a的罪責為3年以下的行賄罪,都沒達到最輕本刑3年以上,所以不適用屬人員則侵害我國法益的為c無誤,為b雖然侵害我國人民法益,但最輕本刑也未達到3年以上故不適用。其中a我看比較久,屬人主義中又分為公務員和一般人民,公務員犯罪業適用我國刑法的前提應該是其所犯的罪是居於公務員身分的,就是所謂的身分犯,所以這題a就不能選了。有錯在請指教

【用戶】我有中二病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簡單講一下上述行為皆在國外故屬地原則不適...

【用戶】王阿凱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10條對於公務員定義「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 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 之公共事務者。」第122條「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四百萬元以下罰金。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

【用戶】潛水小小孩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我國刑法適用主要分: 地的效力 或 人的效力本題皆非在本國犯罪 故僅討論人的效力部分A 台公務員 但不屬第6條之罪 XB外國人 竊盜5年以下 不適用第8條XC 第5條第7款 OD 台灣人 傷害5年以下 不屬第7條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