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在保險契約中,約定一確定金額,保險事故發生所致損失,在此一額度內由被保險人先行負擔,保險人僅賠償每一次事故超過約定金額的損失數,此自負額之計算方式稱為:
(A)起賠式自負額
(B)扣除式自負額
(C)累積式自負額
(D)消失型自負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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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賠式自負額是指保險公司只在損失超過一定金額或百分比時才全額賠償,低於該金額或百分比的損失不予賠償。起賠式自負額也是消失型自負額的一種特殊形式。2.扣除式自負額是指保險公司在每次理賠時都要扣除一定金額或百分比,即使損失超過該金額或百分比,也要將其扣除。扣除式自負額也稱為絕對自負額。台灣大部份車險都有這種自負額3.消失型自負額是指保險公司在損失低於一定金額或百分比時不予賠償,但在損失超過該金額或百分比時全額賠償,不再扣除任何金額或百分比。消失型自負額是扣除式自負額和起賠式自負額的混合型。4.累積式自負額是指在保險期間內,每次損失金額均由累積自負額中扣除,當累積自負額用盡時,始由保險人賠償。例如,如果您的保險合約中有一個NTD 10,000的累積式自負額,並且您在一年內發生了三次索賠,每次索賠金額分別為NTD 3,000、NTD 4,000和NTD 5,000,那麼您需要支付的自負額總額為NTD 10,000,而保險公司將支付剩餘的NTD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