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純素食讚(110高普考一般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扣減 第 1225 條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B)混同 第 344 條債權與其債務同歸一人時,債之關係消滅。但其債權為他人權利之標的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C)免除 第 343 條債權人向債務人表示免除其債務之意思者,債之關係消滅。(D)附合第 812 條動產與他人之動產附合,非毀損不能分離,或分離需費過鉅者,各動產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