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依《民法》第344條規定,債權與其債務同歸一人時,債之關係消滅,係屬下列何者?
(A)扣減
(B)混同
(C)免除
(D)附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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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上

【評論內容】★★★ 344 ★★★★★★★★★★★★,...

【用戶】純素食讚(110高普考一般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扣減 第 1225 條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B)混同 第 344 條債權與其債務同歸一人時,債之關係消滅。但其債權為他人權利之標的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C)免除 第 343 條債權人向債務人表示免除其債務之意思者,債之關係消滅。(D)附合第 812 條動產與他人之動產附合,非毀損不能分離,或分離需費過鉅者,各動產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