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藥事法第 45 條之 1 規定: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對於因藥物所引起之嚴重不良反應,應行通報,其方式、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請說明藥物安全監視管理辦法適用之範圍及監視期間。(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8224
統計:A(113),B(1618),C(55),D(9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制調解之事件.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自認與認諾、舉證責任

用户評論

劉煥明】評論

第三百八十四條(捨棄.認諾判決)  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時為訴訟標的之捨棄或認諾者,應本於其捨棄或認諾為該當事人敗訴之判決。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384-1條 (中間判決或捨棄認諾判決之判決書之製作程式)中間判決或捨棄、認諾判決之判決書,其事實及理由得合併記載其要領。法院亦得於宣示捨棄或認諾判決時,命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事項及理由要領,記載於言詞辯論筆錄,不另作判決書。其筆錄正本或節本之送達,與判決正本之送達,有同一之效力。第二百三十條之規定,於前項筆錄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