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啟峰】評論
偵查不公開 所以BD不是 輔佐人無權發表言論只在輔助被告 所以我選C 分析刪去法
【ImVIP(已上榜)】評論
答案應該維持原本的C才對!今年修法只有限定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辯護人才「得」檢閱卷宗(33-1)並非所有「偵查中」程序皆可檢卷喔!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C,修改為C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33-1條 (辯護人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辯護人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辯護人持有或獲知之前項證據資料,不得公開、揭露或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法院應以適當之方式使其獲知卷證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