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與支付標準中,有「價量協議」相關的條文。請說明「價量協議」的概念,(5 分)並說明我國健保對於列入「價量協議」藥物的條件與期限規定。(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1585
統計:A(156),B(1618),C(91),D(3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劉煥明】評論

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二十四(第一審判決之上訴或抗告)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地方法院,其審判以合議行之。  對於前項第一審裁判之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436-2條 (上訴利益逾法定數額之第二審判決的上訴及抗告)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裁判,其上訴利益逾第四百六十六條所定之額數者,當事人僅得以其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或抗告。前項上訴及抗告,除別有規定外,仍適用第三編第二章第三審程序、第四編抗告程序之規定。民事訴訟法 第 436-2 條 相關法條 第三編二章 第四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