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男乙女為夫妻,甲向丙銀行借貸新臺幣 1000 萬元無力償還,丙銀行乃主張代位甲,訴請法院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進而代位甲對乙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無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8863
統計:A(30),B(680),C(85),D(8),E(0)

用户評論

徐嘉偉】評論

認諾:承認他造關於"訴訟標的"之主張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230條 (判決正本及節本之程式)判決之正本或節本,應分別記明之,由法院書記官簽名並蓋法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