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牛】評論
公務員服務法 第15條II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領證職業及其他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但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社會公益性質之活動或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且未影響本職工作者,不在此限。V公務員有第二項但書及前項但書規定情形,應報經服務機關(構)備查(B);機關(構).....看完整詳解
【whappy501】評論
(C) 公務員懲戒由公務員懲戒委員★★★,...
【tuohuan】評論
公務人員懲戒法第44條懲戒法庭審理案件,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當事人聲請不公開並經許可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