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以其他特定便宜之用者,稱為:
(A) 農育權
(B) 抵押權
(C) 不動產役權
(D) 土地租賃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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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YuLin電雇-110要上】評論

民法第851條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

113】評論

民法第851條稱不動產役權者,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