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Lin電雇-110要上】評論
民法第 867 條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A)第 868 條抵押之不動產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或擔保一債權之數不動產而以其一讓與他人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B)第 869 條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如經分割或讓與其一部者,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項規定,於債務分割或承擔其一部時適用之。(C)
【嘟比的姊姊】評論
抵押權 -->從屬性 不能單獨出來
【113】評論
民法第 867 條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