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公務員甲不服其遭服務機關調任至較低職等之職務,其可依循下列何者途徑救濟?
(A)申訴及再申訴
(B) 復審及再復審
(C)訴願及行政訴訟
(D) 復審及行政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3333
統計:A(18),B(7),C(3),D(122),E(0)

用户評論

小芝】評論

陞遷序列職務及改變任用制度之調任,均屬影響公務人員權益重大事項,應適用復審程序。

bmw5568】評論

公務人員不服服務機關.人事主管機關之行政處分之救濟為:1.復審2.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