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依會計法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6 分,共 18 分)
【題組】(一)政府何種財物應列入平衡表?並說明該財物之意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6378
統計:A(16),B(2),C(891),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林志遠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地域管轄=土地管轄

【用戶】107地特五等一班行政上榜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事物管轄:乃以刑事案件之種類,而定各級法院審判案件之範圍,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管轄除內亂、外患、妨害國交罪以外各種犯罪之刑事案件。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內亂、外患、妨害國交罪刑事案件之第一審及不服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第一審裁判之上訴或抗告案件,最高法院管轄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第一審裁判而上訴或抗告之刑事案件或不服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第二審裁判而上訴或抗告刑事案件及非常上訴案件。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