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二)臺北市審計處查核臺北市某機關,發現該機關向地址在澎湖縣之廠商購買商品,審計處懷疑可能有舞弊情事,有實地查核廠商之必要。(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4766
統計:A(629),B(90),C(2798),D(26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補充送達

用户評論

Pin-chun Wang】評論

補充送達:

Lin Houng】評論

第 73 條 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僱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前項規定於前項人員與應受送達人在該行政程序上利害關係相反者,不適用之。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僱人、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Ying】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72條

fofx】評論

(A)部分文書漏未送達,嗣將該部分文書補送 (B) [自行交付送達]在法院當面將應送達文書交予應受送達之人 (C) [補充送達]未會晤應受送達之人,而將送達文書交予應受送達之人之配偶代收 (D) [留置送達]應受送達之人在家而拒收應送達之文書,執達人員將該等文書置於其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