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甲將向乙借用之機車交予丙修理。丙修理完畢後,因修理費用未獲清償,乃拒絕將機車交還予甲。經甲告知乙該情,乙出面主張其為所有人,請求丙返還機車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無論任何理由,丙均不得拒絕返還機車予乙
(B)無論任何理由,丙皆得拒絕返還機車予乙
(C)甲送修時,丙明知乙為所有人時,丙不得拒絕返還機車予乙
(D)丙對乙另有其他債權時,丙得拒絕返還機車予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1828
統計:A(238),B(551),C(2211),D(39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債權人遲延

用户評論

【用戶】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想知道D加一!我猜是不是因為"債權的相對性",今天機車之所以會到丙那,是甲把他送修,所以只能用來處理甲和丙之間的修理費。要一碼歸一碼,不能牽拖到乙和丙的債權。

【用戶】一次要通過,生活就精彩。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應該用這個法條才對??現行條文民法(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修正)第 932-1 條留置物存有所有權以外之物權者,該物權人不得以之對抗善意之留置權人

【用戶】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綜合摩友前輩們的見解,吸收消化後整理如下,只不過對於爭議選項D有不同見解,如有錯誤還請不吝指正:根據民法§928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債權人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亦同。故可得知下列情形不得主張留置權: 1.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 2.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因此AB無論任何理由都不能拒絕或可以拒絕的論點就錯了,直接剔除。(A)無論任何理由,丙均不得拒絕返還機車予乙(B)無論任何理由...

【用戶】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想知道D加一!我猜是不是因為"債權的相對性",今天機車之所以會到丙那,是甲把他送修,所以只能用來處理甲和丙之間的修理費。要一碼歸一碼,不能牽拖到乙和丙的債權。

【用戶】一次要通過,生活就精彩。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應該用這個法條才對??現行條文民法(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修正)第 932-1 條留置物存有所有權以外之物權者,該物權人不得以之對抗善意之留置權人

【用戶】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綜合摩友前輩們的見解,吸收消化後整理如下,只不過對於爭議選項D有不同見解,如有錯誤還請不吝指正:根據民法§928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債權人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亦同。故可得知下列情形不得主張留置權: 1.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 2.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因此AB無論任何理由都不能拒絕或可以拒絕的論點就錯了,直接剔除。(A)無論任何理由,丙均不得拒絕返還機車予乙(B)無論任何理由...

【用戶】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想知道D加一!我猜是不是因為"債權的相對性",今天機車之所以會到丙那,是甲把他送修,所以只能用來處理甲和丙之間的修理費。要一碼歸一碼,不能牽拖到乙和丙的債權。

【用戶】一次要通過,生活就精彩。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應該用這個法條才對??現行條文民法(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修正)第 932-1 條留置物存有所有權以外之物權者,該物權人不得以之對抗善意之留置權人

【用戶】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綜合摩友前輩們的見解,吸收消化後整理如下,只不過對於爭議選項D有不同見解,如有錯誤還請不吝指正:根據民法§928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債權人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亦同。故可得知下列情形不得主張留置權: 1.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 2.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因此AB無論任何理由都不能拒絕或可以拒絕的論點就錯了,直接剔除。(A)無論任何理由,丙均不得拒絕返還機車予乙(B)無論任何理由...

【用戶】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想知道D加一!我猜是不是因為"債權的相對性",今天機車之所以會到丙那,是甲把他送修,所以只能用來處理甲和丙之間的修理費。要一碼歸一碼,不能牽拖到乙和丙的債權。

【用戶】一次要通過,生活就精彩。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應該用這個法條才對??現行條文民法(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修正)第 932-1 條留置物存有所有權以外之物權者,該物權人不得以之對抗善意之留置權人

【用戶】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綜合摩友前輩們的見解,吸收消化後整理如下,只不過對於爭議選項D有不同見解,如有錯誤還請不吝指正:根據民法§928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債權人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亦同。故可得知下列情形不得主張留置權: 1.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 2.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因此AB無論任何理由都不能拒絕或可以拒絕的論點就錯了,直接剔除。(A)無論任何理由,丙均不得拒絕返還機車予乙(B)無論任何理由...

【用戶】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綜合摩友前輩們的見解,吸收消化後整理如下,只不過對於爭議選項D有不同見解,如有錯誤還請不吝指正:根據民法§928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債權人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亦同。故可得知下列情形不得主張留置權: 1.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 2.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

【用戶】一次要通過,生活就精彩。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應該用這個法條才對??現行條文民法(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修正)第 932-1 條留置物存有所有權以外之物權者,該物權人不得以之對抗善意之留置權人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A)無論任何理由,丙均不得拒絕返還機車予乙(X;留置權成立時得拒絕返還)(B)無論任何理由,丙皆得拒絕返還機車予乙(X;留置權不成立時不得拒絕返還)(C)甲送修時,丙明知乙為所有人時,丙不得拒絕返還機車予乙(O;留置權不成立,故不得拒絕返還)(D)丙對乙另有其他債權時,丙得拒絕返還機車予乙(X;其他債權不構成留置權)民法 第 928 條 (留置權之發生)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債權人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用戶】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綜合摩友前輩們的見解,吸收消化後整理如下,只不過對於爭議選項D有不同見解,如有錯誤還請不吝指正:根據民法§928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債權人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亦同。故可得知下列情形不得主張留置權: 1.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 2.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看完整詳解

【用戶】一次要通過,生活就精彩。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應該用這個法條才對??現行條文民法(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修正)第 932-1 條留置物存有所有權以外之物權者,該物權人不得以之對抗善意之留置權人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A)無論任何理由,丙均不得拒絕返還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