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甲、乙、丙對丁負有三人均分之 90 萬元 A 連帶債務,甲對丁則另有 50 萬元之 B 金錢債權。A、B 均屆清償期後,丁向丙請求清償 A 債務之 90 萬元時,如丙對丁主張以甲對丁所有之 B 債權為抵銷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非 B 債權之債權人,基於債權之相對性,丙不得為抵銷之主張
(B)丙得主張以 B 債權全部金額為抵銷,故只須清償 40 萬元予丁
(C)丙以甲應分擔之部分為限,得主張抵銷,故只須清償 60 萬元予丁
(D)丙僅就其分擔部分負有清償義務,不須主張抵銷而只須清償 30 萬元予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79821
統計:A(449),B(211),C(963),D(103),E(0)

用户評論

【用戶】Ellen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277條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對於債權人有債權者,他債務人以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為限,得主張抵銷。 

【用戶】已上榜 大家加油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因為民國初年,文言文還很普遍啊.....

【用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原來A和B是債務名稱 以為是保證人= .=

【用戶】米花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280 條 連帶債務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擔義務。

【用戶】Ellen Chen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277條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對於債權人有債權者.....看完整詳解

【用戶】米花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280 條 連帶債務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擔義務。

【用戶】懵欣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花了我大把功夫才搞懂~~~丙只須清償60万之原因為【套用民法277】他債務人以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為限,得主張抵銷!!!因此甲、乙、丙共欠丁90万,一人欠30万,但丙就主張【他債務人以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為限】因而只須償還60万元。

【用戶】唯有不斷超越自我,才能贏得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甲+乙+丙=90對丁丁對甲50

【用戶】米花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280 條 連帶債務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擔義務。

【用戶】懵欣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花了我大把功夫才搞懂~~~丙只須清償60万之原因為【套用民法277】他債務人以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為限,得主張抵銷!!!因此甲、乙、丙共欠丁90万,一人欠30万,但丙就主張【他債務人以該債務人應分擔之部分為限】因而只須償還60万元。

【用戶】唯有不斷超越自我,才能贏得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甲+乙+丙=90對丁丁對甲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