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鴻翔】評論
用法律規定的解釋,就是立法解釋。
【Zack Fang】評論
當然解釋:係指法律條文雖未明白規定,但根據當然的事理,可以因而認為某種事項當然包括在適用範圍之內,始能正確適用法律於社會生活之中。例如刑法第二六二條第一項規定:「吸食鴉片或施打嗎啡或使用高根、海洛因或其化合質料者,處六月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此處的「吸食」即應包括吞食,始能彰顯立法目的於社會生活中所欲發揮的規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