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可】評論
B具體>行政處分C抽象>行政命令
【BANANA】評論
行政程序法 150 條 (行政命令)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行政程序法 92 條 (行政處分)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A)行政命令之效力優於法律 (B)是指行政機關針對特定具體之事項所為之行政行為 (D)行政命令與立法機關所制定之法律地位相同
【snoopy75smb】評論
(A)行政命令之效力優於法律(X;低於法律。須法律授權才得訂定行政命令)(B)是指行政機關針對特定具體之事項所為之行政行為(X;非行政命令。此為行政處分)(C)係行政機關為行使公權力而單方面制定之規範,其所規定者為一般性之抽象事項(O)(D)行政命令與立法機關所制定之法律地位相同(X;參考選項A)行政程序法 第 150 條(法規命令之定義)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行政程序法 第 92 條(行政處分與一般處分之定義)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