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憲法規定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事項,下列何者已遭凍結?
(A)土地徵收條例
(B)省縣自治通則
(C)戶籍法
(D)警察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9489
統計:A(53),B(2492),C(51),D(14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中央立法事項、中央與地方的職責、省縣自治

用户評論

【用戶】Chih Hao Ka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可以參考釋字467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施行後,省為地方制度層級之地位仍未喪失,惟不再有憲法規定之自治事項,亦不具備自主組織權,自非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符合上開憲法增修條文意旨制定之各項法律,若未劃歸國家或縣市等地方自治團體之事項,而屬省之權限且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於此限度內,省自得具有公法人資格。

【用戶】金乘五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精省吧

【用戶】蔡侑成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除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