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根據《師資培育法》,為培育教師依師資類科所需教育知能之教育學分課程稱為:
(A)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B)普通課程
(C)教育專業課程
(D)專門課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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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雙北英語教師來了】評論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1)普通課程:學生應修習之共同課程,亦即各系所學生完成學位的課 程要求。(2)專門課程:未來要成為一個物理老師、國文老師、生物老師......, 所應具備各科的專門知識稱為學科專門知識。至於包含那些學分, 請看「國立臺灣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領域、群科)教師專門 課程科目學分一覽表」。這些課程係由各系所開設。(3)教育專業課程:不論您要成為那一科的老師,只要您要當老師,都 得修教育專業課程 26 學分(含)以上,而這一部分的課程由師資 培育中心負責。

112新北桃園英語_謝謝阿】評論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1)普通課程:學生應修習之共同課程,亦即各系所學生完成學位的課 程要求。(2)專門課程:未來要成為一個物理老師、國文老師、生物老師......, 所應具備各科的專門知識稱為學科專門知識。至於包含那些學分, 請看「國立臺灣大學培育中等學校各學科(領域、群科)教師專門 課程科目學分一覽表」。這些課程係由各系所開設。(3)教育專業課程:不論您要成為那一科的老師,只要您要當老師,都 得修教育專業課程 26 學分(含)以上,而這一部分的課程由師資 培育中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