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因涉案遭逮捕後,於警察局接受詢問,時間是某日十四時至二十時。後甲遭起訴,一、二審均採用甲於該警詢期間內之自白,作為判決甲有罪之證據。甲所選任之辯護人乙未於第二審審判中爭執此點,而是於上訴第三審時,主張該詢問違法。試問,辯護人乙之此一主張是否合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0309
統計:A(166),B(373),C(254),D(3448),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親屬的分類
用户評論
【小P】評論
弟媳(弟妹) = 弟弟的妻子 = 血親的配偶
【米花】評論
弟婦/弟媳/弟妹 - 弟弟的妻子資料來源WI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