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關於所有權之意義與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所有人得在不受任何限制下,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B)所有權係對物之全面支配,為完全物權
(C)所有權因同一標的物設有擔保物權而受限制,但此限制一旦除去,所有權即回復其圓滿狀態,此為所有權之彈力性
(D)所有權具有永久性,當事人不得以契約預定其存續期間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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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 所有人得在不受任何限制下,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法規名稱:    民法第 765 條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A) 所有人得在不受任何限制下,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法規名稱:    民法第 765 條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