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衝衝虎】評論
釋字第746號【逾期繳納稅捐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案】解釋爭點(一)稅捐稽徵法第20條及遺產稅及贈與稅法第51條第1項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是否違憲?尚難認違反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而侵害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二)財政部中華民國80年4月8日台財稅第790445422號函及81年10月9日台財稅第811680291號函,認為納稅義務人就復查決定補徵之應納稅額.....看完整詳解
【r08a41018】評論
釋字第746號【逾期繳納稅捐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案】就逾期未繳之稅捐加徵滯納金,或應納稅款部分加徵利息,不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及第15條保障財產權之意旨。但是,就滯納金再加徵利息,由於滯納金兼具遲延利息之性質,如再加徵利息,係對應納稅額遲延損害之重複計算,欠缺合理性,不符憲法比例原則。 爭點稅捐稽徵法第20條及遺產稅及贈與稅法第51條第1項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是否違憲?不違反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而侵害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財政部中華民國80年4月8日台財稅第790445422號函及81年10月9日台財稅第811680291號函,認為納稅義務人就復查決定補徵之應納稅額依法提起訴願,逾繳納期限始繳納應納稅...
【陳無名】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6號解釋文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