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房屋所有權人應提供私有土地供作法定空地,作為騎樓等供公眾通行,沒有補償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我國未有補償的相關規定,所以毋庸補償
(B)就供公眾通行之土地,仍為房屋所有人所有,並未喪失所有權,所以毋庸補償
(C)國家財政困難,無法補償
(D)對人民之限制尚屬輕微,未逾比例原則,所以毋庸補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93659
統計:A(21),B(1194),C(41),D(183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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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評論

釋564

^_^】評論

釋字第 564 號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92年8月8日解釋爭點  道交條例禁止騎樓設攤之規定違憲?節錄解釋文   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設有明文。惟基於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對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國家並非不得以法律為合理之限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在公告禁止設攤之處擺設攤位者,主管機關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就私有土地言,雖係限制土地所有人財產權之行使,然其目的係為維持人車通行之順暢,且此限制對土地之利用尚屬輕微,未逾越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財產權之意旨並無牴觸。節錄理由書上述規定均以限...

林孟芸】評論

釋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