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s.shih已考上】評論
A→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1項:
【一定要上榜】評論
已修法囉!現在在 C D在第30條!
【儀】評論
第 30 條公民投票案經通過者,各該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結果,並依下列方式處理:一、有關法律、自治條例之複決案,原法律或自治條例於公告之日算至第 三日起,失其效力。二、有關法律、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案,行政院、直轄市、縣(市) 政府應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立法院、直 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 應於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三、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 要處置。四、依憲法之複決案,立法院應咨請總統公布。立法院審議前項第二款之議案,不受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三條規定之限制。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