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關於國民經濟及產業發展,下列何者非屬國家應予獎勵事項?
(A)合作事業
(B)民營銀行
(C)國民生產事業
(D)科學技術發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9367
統計:A(717),B(5716),C(282),D(17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法緒

用户評論

考完去運動吧】評論

小小討論不要賣!憲法145條 合作事業應受國家之獎勵與扶助,國民生產事業及對外貿易,應受國家之獎勵憲法166條 國家應獎勵科學之發明與創造

陳琮翰】評論

想想看,能開銀行代表很有錢,還需要政府的小小補助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