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蕊蕙】評論
說明」在補充「主旨」未盡事宜,須詳細敘述,故"應"分項錯在這個字,應該改成得,因為可分可不分
【kylm396】評論
文書處理手冊P8 http://www.ey.gov.tw/Upload/RelFile/38/66178/04911435671.pdfB選項--是在辦法中的敘述
【mei】評論
表格內容會編在附件,但在辦法段(2段式就寫在說明段),還是要寫上「 某某活動時間表,如附件3。」 這樣的話語,
【貼貼樂 ( ̄︶ ̄)↗】評論
文書處理手冊
【凌雨寒】評論
表格不是要編附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