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ry Chang】評論
「保證契約」=「單務契約」=「不要式契約」=「無償契約」保證人之先訴抗辯權可以拋棄
【Cathy Peng】評論
關於特種買賣中之無條件解約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而為解除契約(B) 買受人行使無條件解約權,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C) 買受人亦得於收受商品前,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D) 雙方當事人可約定拋棄無條件解約權
【狂徒(我要回家!)】評論
謝謝上述,整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