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懷質】評論
配偶得拒絕證言但是若配偶願意在法庭上陳述證言,依刑訴186應命其具結並且提供被告與證人詰問的機會(釋字582)其陳述始稱經合法調查具有證據能力的證據因為具結會課以證人義務,所以未滿16歲及精神障礙不解具結義務效果者不得令其具結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186條 (具結義務與不得令具結事由)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結:一、未滿十六歲者。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